电动自行车事故频发 应避免“进楼入户”“人车同屋”

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

人民网北京5月12日电 (孟植良)近日,成都一小区电梯内发生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燃烧火情。据了解,被业主推入电梯后的电动车突然冒出浓烟随后爆燃。由于电梯内空间狭小,导致包括一名婴儿在内的5人不同程度受伤。

全国去年电气引发的较大火灾中电动自行车引起占3成

应急管理部:坚决避免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

因为价格便宜、使用方便等因素,作为短途代步工具的电动车在我国有广泛的市场和用户群体。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年销量超过3000万辆,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然而,在带给人们生活方便的同时,由于电动车不当使用引发的安全事故也屡见不鲜。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在近年多次表明,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不容忽视。2020年全国36起电气引发的较大火灾中,有11起已查明系电动自行车引起,占总数的30.6%。

如何应对电动自行车所引发事故?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业主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应急管理部相关发言人也曾表示,既要“坚决避免人车同屋。不要在楼道、门厅等室内公共区域充电,更不能在房间内停放充电”,同时又要“要在固定的充电设施上充电,不要私拉乱接电线充电”。2019年应急管理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没有停车点、充电桩、停放充电收费贵……

“不在室内充,又能去哪充”

成都的电动车起火事故发生后,当地小区有住户反映,因为物管每月收取的充电停车费太贵,车棚开放时间也太短,所以将电动车带回家充电。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便有北京群众反映,在朝阳区双井桥附近竟然找不到一个电动自行车室外充电区域,虽然自己也深知室内充电的危害,可不在室内充,又能去哪充?

部分老旧小区的停车棚并不具备符合标准“不私拉乱接”的充电设施,不少新建的小区甚至没有自行车棚。现实中,面对“没有车棚放外面怕丢”以及“车棚不具备安全便捷、价格公道的充电设施”双重问题,不少电动自行车车主只得选择将电动车推回家充电。

一直以来,电动车所引发的安全事故政府部门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等部门多次组织工作,从查处假冒劣质电动车生产销售、制止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到鼓励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公安部2017年年底实施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中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规定,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面对不少无法短期解决的现实问题,相关部门只得“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加强对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 依法合理计收费

成都:整治电动车在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行为

电动车火灾频发的原因有哪些?据消防人员介绍,主要有电动车线路老化、电池短路、充电器不匹配、过多充电、多辆电动车同时充电导致的电压不稳以及由于住户因没有专属的电动车充电处在楼梯间、室内等地充电起火后导致的火灾。

电动车燃爆事故发生后的第2天,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印发通知,集中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行为专项整治,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地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行为专项整治。对拒不清理的及时向救援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报告。同时要求物业为业主提供便捷高效的电动车停放充电服务。北京消防部门也表示,市民如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及时拨打“12345”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举报。

通知发布后,不少人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有网友表示,建设小区完善的电动车停车充电制度才是根本吧,现在小区充电桩充电贵且都是虚电!也有网友认为,“如果小区本身有正常合理的停车充电设施,其实谁也不想那么麻烦推上推下,区里一共属于自己的地方就是家里那么点,还让业主往哪推呢?车子放外面不管刮风下雨还是暴晒都丢露天?”许多人都表示,不让回家充没地方充电,规范物业停车场建设和收费制度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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